2026年“温暖贵州 民政伤残康复公益项目助康工程”启动公示
2026年“温暖贵州·民政伤残康复公益项目助康工程”(下称“助康工程”)项目于2026年5月6日启动,2026年12月31日截止。
零散实施
户籍在贵州省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满足“助康工程”项目政策要求,均可到当地县(区市特区)民政部门填写《普及型假肢配置及救助性康复申请》、《贵州省困难家庭肢体功能障碍救助性康复项目申报表》,获批后,持相关材料到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核验通过后入院康复。
集中实施
根据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2026年“助康工程”项目集中实施地为遵义市、毕节市、黔西南州,凡户籍在我省遵义市、毕节市、黔西南州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符合政策要求,收到当地民政部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由项目承办单位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下称省肢康中心)、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下称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派出医疗筛查队,为肢体功能障碍患者现场筛查评估,经筛查适合住院康复的患者,持相关资料自行到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入院康复。
服务简介
由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我省困难家庭中肢体功能障碍患者救助性康复的民政公益项目。
【康复病种】因下列原因但不限于1.截肢术后、骨折术后、关节置换术后;2.脑梗塞、脑出血后偏瘫,脊髓损伤;3.小儿脑性瘫痪、发育迟滞、脑炎后遗症;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关节炎;5.其他外伤、病症等造成肢体功能障碍且符合住院康复条件。
【康复时间】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原则上不少于75天,成年人原则上不少于28天。
【康复费用】受助患者在省肢康中心(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康复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扣除各类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部分后),可申请项目资助。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项目资助每名患者康复费不超过9375元;项目资助成年患者康复费每人不超过5020元。资助康复费凭医疗据实结算。
【交通生活补助】35元/天,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最高补助2625元/人,成年人最高补助980元/人。
【资助对象】户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康复条件的下列人员中,经申报批准,可免费救助性康复。
(一)特困供养人员患者;
(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患者;
(三)城乡低保患者;
(四)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患者;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患者;
(六)防止返贫监测患者;
(七)见义勇为患者,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患者。
注:上述人员原已享受过本项目免费康复治疗的,原则上两年内不予享受项目资助。但其中年龄未满八周岁的患儿,可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康复治疗。
申请程序
【零散患者申请程序】
1.康复患者或监护人填写格式文件《普及型假肢配置及救助性康复申请》(以下称《申请》)、《贵州省困难家庭肢体功能障碍救助性康复项目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
2.申请人向辖区县(区市特区)民政部门提交《申报表》,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到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贵阳市南明区东新区路72号)相应临床科室进行初诊筛查评估,符合入院条件的开具《入院通知单》,再到红岩伤残事业部进行身份及申请资料核验,经省民政厅复核通过后,患者到临床科室办理入院。
【集中实施申请程序】
1.县(区市特区)民政部门报送当年需康复救助且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患者到省肢康中心,省肢康中心对接省民政厅复核患者身份;
2.省肢康中心(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组织筛查工作队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地点开展项目筛查,面向省民政厅复核通过患者进行病情筛查,经筛查评估后适合康复的患者现场填写格式文件《申请》和《申报表》;
3.县(区市特区)民政部门对《申报表》统一审核签字、盖章;
4.中医大二附院红岩院区根据床位通知符合条件患者入院康复。
项目咨询
0851-85514145 13310401338 罗瑭瑛
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5日
附件2:贵州省困难家庭肢体功能障碍救助性康复项目申报表.docx
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红岩院区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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